《居住证》有效期分为1年,由流动人口自愿选择有效期限。《居住证》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,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延期。
《居住证》遗失、损坏的,应当及时申请补领、换领。
《居住证》申领、变更登记和延期、补领、换领免费。
《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》实施前已办理《居住证》的,持有效《居住证》可免费换领,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。
来源:本站原创
2018-04-11 10:36:14 阅读:2761+
“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,可以联系本站!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!
